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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重庆,食堂承包需遵循资质许可、食品安全管理、人员管理、合同规范、应急管理、监督考核及特殊场景管理等多维度标准,具体如下:
一、资质许可与合规性要求
双证齐全
集中用餐单位(如学校、企业)需以单位主体取得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承包企业也需独立取得该许可证(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第十条)。
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等基础证照需合法有效,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餐饮服务相关内容。
禁止转包与分包
合同中须明确禁止承包方将食堂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,确保责任主体性。
二、食品安全管理标准
原料采购与溯源
执行统一招标定点进货制度,米、面、油、肉、蔬菜等大宗食材需通过评标小组确定定点供应商,且货物标准需达到中等以上品质。
禁止从非定点供应商或低于标准渠道进货,自购原物料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资质证明。
加工与留样规范
食品处理区需按原料进入、制作、半成品加工、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,配备消毒、防蝇、防鼠等设施。
每餐次、每种食品均需留样,由专人负责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,并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。
添加剂与废弃物管理
食品添加剂需专人专管,领用记录和用量需达标;废弃物处置需建立专项制度,防止二次污染。
三、人员管理要求
健康与培训
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,并定期接受体检和食品安全培训。
拟派厨师需持有厨师等级证书或相应技能证明,且有5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。
用工合规性
录用人员需符合国家法定年龄,持有身份证、劳动就业证、流动人口暂住证、计划生育证等证明文件。
承包方需具备为派遣员工办理合法用工手续的能力,并记录用工情况。
四、合同与运营管理规范
合同条款明确性
合同需明确双方在食品安全、卫生标准、服务内容、违约责任等方面的义务,例如禁止承包方转包、分包,或擅自变更服务标准。
履约保证金与押金
初次进入的校外承包者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和财产押金(如学校食堂每标50万元),合约期满后不计息退还,违规时扣除抵偿损失。
服务内容与人员配置
根据用餐规模配置足够人员(如机关食堂需固定配备6人以上),明确岗位职责(如厨师、厨工、清洁工等)。
服务时间需覆盖用餐需求(如工作日三餐、接待用餐等),并配合临时交办任务。
五、应急管理与风险防控
应急预案制定
承包方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,明确事件报告、人员救治、现场控制、原因调查等流程,确保及时响应。
“日管控、周排查、月调度”制度
承包方需每日检查食品安全风险,每周排查隐患,每月调度整改,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。
六、监督与考核机制
发包方监督责任
集中用餐单位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监督承包方落实责任,定期考核评估(如每月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)。
市场监管部门按风险等级评定检查频次,高风险单位加大抽检力度。
社会监督参与
学校需邀请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新闻媒体等作为社会监督员,每学期至少参与1次食堂日常检查。
七、特殊场景管理要求
校园食堂禁止承包
根据重庆市2025年新规,公办、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不得营利,严禁托管、承包或变相承包,食材需统一集中采购。
机关与企事业单位食堂
需优先选择有政府机关、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的承包方,近五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。